(三)整合多种力量,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实战,统一整合公安、交通、农业、安监所属专(兼)职交通协管员、交通安全管理员、乡镇农机员、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的力量,发挥整体合力,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勤务模式,调整增加值勤站点,延伸道路交通管理范围,扩大管理覆盖面,有效防止农村道路漏管失察。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完善“一盯一’’、“一帮一”的监管办法,按照户籍管理方式,建立农村客运机动车及驾驶人登记簿,实行“一车一档”,全面落实对农村客运驾驶人的监管工作。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客运机动车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强化农村道路的巡逻管控,严肃查处和严厉打击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非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车辆审验,严防报废车辆流入农村。交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客运企业的监管,按照“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和要求,严把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的技术状况关、道路营运驾驶人员的从业资格关,督促客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同时与公安交警部门共同加大对违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为农村客运创造和谐平安的环境。农业(农机)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源头管理工作,加强对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质量的监管力度,严把培训、考试、审验和农机市场准入关,增强农机人员交通安全意识,严防超范围运营和违法载客。安监部门要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措施,加大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倒查力度,坚持有错必究的原则,严肃追究重特大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五、狠抓督促检查和考核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职责、权利和义务,真正把这项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抓紧抓好,促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新突破。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部署,抓好督促落实。县丘北经验推广工作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各部门推广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推广工作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对推广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纳入行政问责事项严肃问责;对责任落实、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彰。
二○○八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