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创建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创建活动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公安户籍窗口是公安机关直接面对群众受理户籍和身份证业务的重要部门,是公安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因此,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提高加强户籍窗口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把争创“文明户籍窗口”作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创先争优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培育一批岗位明星、业务能手和服务标兵,树立一批立得住、叫得响、过得硬的示范窗口、品牌窗口,全力打造滨州公安服务品牌。为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市局成立以副局长樊守林为组长,政治部、纪委、督察、户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检查督导各分县局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各分县局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按照《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分解责任,明确任务,细化措施,积极组织开展争创建“文明户籍窗口”活动。
(二)明确目标,确定重点,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各分县局要按照《实施方案》及评定标准要求,在全力抓好户籍窗口硬件建设的基础上,健全完善各类制度,全面推行“六公开”,即公开服务事项、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工作流程、公开办结时限、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督方式,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全面推行“五规范”,即规范接待区域、规范服务标识、规范接待设施、规范文明用语、规范警容举止,进一步提升窗口单位服务形象。全面推行“四统一”,即统一实行挂牌上岗、统一亮明民警身份、统一公开岗位职责、统一公开服务承诺。全面推行“三个一”服务模式,即第一位民警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模式。畅通服务群众“面对面”接待服务和“键对键”沟通互动“两个渠道”,特别是充分利用“滨州公安服务在线”、“网上服务大厅”和民警博客、QQ群等,积极搭建民生服务新平台,进一步延伸服务触角、拓展服务范围。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做到“键盘一敲、申请办了,鼠标一点、事情办好”,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创建活动成果。
(三)严密程序,严格考核,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各级公安机关政工、纪检、督察、户政(治安)管理部门要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按照创建活动的各项程序要求,定期对窗口单位进行检查、抽查、暗访,要抓住群众评议这一关键环节,紧紧围绕群众满意这一根本目标,进一步深化“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大力推行服务对象回访制度、群众满意度现场测评、网上投票评议和民调评估等评议模式,把群众评议、内部评议、领导点评等各种形式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及时发现解决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各分县局要以“文明户籍窗口”创建活动为载体,将考评结果作为户籍窗口单位及其民警工作评价主要依据,定期开展优秀户籍窗口单位和优秀户籍民警评选,调动户籍窗口民警工作积极性,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工作氛围,进一步提高全市户籍窗口的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