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
(徐政发〔2011〕1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推动全市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完善提升特大型区域性中心城市旅游服务功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消费需求,依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2011年至2015年加快发展旅游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旅游业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民生惠及百姓、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大力实施文化兴旅、商贸兴旅、交通兴旅、生态兴旅等多元驱动的大旅游战略,努力实现从旅游资源大市向旅游产业强市的跨越。
2.主要目标。“十二五”期间,旅游业主要指标增长速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到2015年,实现旅游业总收入800亿元,接待海内外旅游者达到4500万人次,旅游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6%,旅游直接就业人员达到8万人,带动间接就业人员40万人,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把徐州建设成为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旅游目的地和区域性旅游中心城市。
3.基本原则。坚持市场推进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突出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坚持整合开发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突出旅游产品的品牌效应;坚持项目带动与完善功能相结合,突出旅游产业发展的综合效益;坚持产业发展与惠民利民相结合,突出旅游发展的社会效益。
二、主要任务
4.完善旅游规划。坚持以全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为龙头,构建科学完善的旅游产业规划体系。切实加强旅游规划的管理、调控和指导,建立严格的规划执行、监督、检查制度,切实维护规划与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防止和避免盲目开发、低水平建设等破坏、浪费旅游资源的行为。凡纳入市年度旅游重点项目计划的项目规划,应报市旅游主管部门备案,景区(点)等大型旅游项目开发立项时,有关审批部门应事先书面征求旅游主管部门意见。
5.创响旅游品牌。围绕“楚风汉韵,北雄南秀”与“彭祖故国、刘邦故里、项羽故都”、“军事重镇”的旅游资源特色,重点培育“两汉三绝”、“帝王之乡”、“养生福地”、“云龙山水”、“吕梁胜境”、“红色徐州”、“淮海商都”、“运河古镇”等特色品牌。
6.整合旅游资源。以加快旅游目的地建设、提升区域性旅游综合实力与竞争力为目标,加强空间整合,突出主题、开发景点、连通热线、构建片区;加强体制整合,同质集成,条块一体,特色化发展,统筹开发建设分散于各县(市)区和园林(风景名胜区)、文化(文物)、民族宗教(宗教场所)、林业(自然保护区)、水利(湖泊)等部门管理的旅游资源;加强产业融合,推动旅游与文化、科技、体育、工业、农业、商贸、环保、交通、通讯等相关行业的融合发展,丰富旅游产业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