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成立广东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的通知
(粤卫〔2011〕114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74号),加强对我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卫生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成立省护士执业考试委员会。其职责为:对涉及我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重大事项进行协调、决策,指导全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广东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人事处,负责具体工作。
附件:广东省第一届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名单
广东省卫生厅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
广东省第一届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名单
主 任 委 员:
姚志彬 省政协副主席、省卫生厅厅长
陈元胜 省卫生厅党组书记
副主任委员:
廖新波 省卫生厅副厅长
李长峰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委 员:
王国红 省卫生厅副巡视员、人事处处长
王一鸣 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省卫生厅纪检监察机构副厅级纪检员、监察专员,省卫生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温伟群 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