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建湖南省法律顾问团的通知
(湘办〔2011〕56号)
各市州委, 各市州人民政府, 省直机关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全面推进法治湖南建设,省委、省政府决定聘请于安等38名知名法律专家和执业律师担任湖南省法律顾问,成立湖南省法律顾问团,为法治湖南建设和全省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根据需要协助我省处理有关重大涉法事务。湖南省法律顾问团成员名单如下:
于 安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马怀德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
王利明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
王振民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
石亚军 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
李 林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
吴志攀 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
杜钢建 湖南大学法学院院长
应松年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姜明安 北京大学
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
方 健 英国年利达律师事务所驻上海代表处代表
李 华(女)法国基德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代表
陶景洲 美国德杰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代表
贾殿安 美国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
葛向阳 香港孖士打律师行驻北京代表处代表
于 宁 第七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
王俊峰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吕红兵 上海市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大进 北京市天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欧永良 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盛雷鸣 上海市中茂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 彦(女)湖南博鳌律师事务所律师
孙鹏程 北京德恒(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凤祥 湖南李凤祥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德文 湖南崇民律师事务所律师
余 缨(女)湖南昌言律师事务所律师
邹红艳(女)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邱兴隆 湖南大学教授、 湖南醒龙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建伟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胡肖华 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 湖南湘剑律师事务所律师
秦希燕 湖南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袁爱平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