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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质量强县建设的若干意见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质量强县建设的若干意见
(景政发〔2011〕22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质量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推动作用,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1〕18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若干意见》(丽政发〔2011〕36号)精神,结合景宁实际,现就推进质量强县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质量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战略问题,事关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十一五”期间,我县质量总体水平有所提高,但也应清醒认识到,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相比,我县还存在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仍不高、产品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服务业质量标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这些都极大地影响着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品质的提高。为此,县政府决定推进质量强县建设,从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实现质量水平的实质性提升和跨越。这对于提升我县区域经济竞争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改善民生促进和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管理区、各部门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质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质量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质量优先”、“以质取胜”的观念,抓住当前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有利时机,全面推进质量强县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实施“一三四八”发展战略,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提质扩量增效为主线,以质量提升为核心,以质量安全为基石,以健全机制为保障,以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等“四大质量”建设为重点,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服务等手段,建立健全与景宁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质量强县建设工作机制,抓发展质量、提生活品质、建质量强县,为构建“安康幸福、景秀人宁”中国新畲乡提供强有力的质量基础保障。

  (三)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全面、全程和全民的质量观,努力实现由产品质量向发展质量、由质量监管向质量建设、由“物质化”的发展向“人本化”的发展转变,通过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品牌战略、标准化战略等三大战略,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质量技术支撑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质量诚信体系、质量评价体系等五大体系,推进质量创新工程、质量提升工程、质量基础工程、质量文化工程、质量平安工程、质量服务工程、质量信用工程、质量绩效工程等八项工程,突出抓好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等重点领域的质量建设,促使全县质量基础建设明显加强,质量安全状况明显改善,质量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明显增强,总体质量水平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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