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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应急管理工作集中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明确责任,联动配合。宣传好,执行好突发事件应对法,是各地、各部门、各新闻媒体的重要职责。地区宣传部门、广电部门等要加强对新闻媒体、网络媒体的业务指导,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采取有效形式,确保宣传效果。地区民政、安监、卫生、公安等与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的部门都是宣传活动的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加强与媒体协作配合做好应急管理宣传工作。各部门、各新闻媒体要及时对开展的宣传工作进行总结,11月20日前将集中宣传活动工作总结报送地区应急办。地区应急办在应急管理集中宣传活动中,要进一步加强综合协调,监督指导,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展开,行署督查部门要将此项工作列入机关作风考核内容,对各县(市)、各部门开展集中宣传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利的单位要及时进行通报。
  (三)保障经费,形成合力。各级财政部门要对宣传活动所需经费予以支持和保障。各有关部门、单位也要适当安排配套的宣传工作经费。同时,要动员、支持新闻媒体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界发挥好公益宣传作用。

  附件:
  应急管理宣传标语目录

  1.多一份预防,少一份伤亡
  2.预防突发事件,保障公共安全
  3.加强应急管理,构建和谐哈密
  4.学好用好应急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5.同撑应急保护伞,共筑事故防火墙
  6.应急管理利万家,预防为主靠大家
  7.应急管理无小事,粗心大意误大事
  8.提高应急管理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9.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共安全
  10.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增强公共安全意识
  11.应急有预案,临事不慌乱
  12.应急始于心,防范始于行
  13.危机关系你我他,应急管理为大家
  14.有备无患,平安常伴
  15. 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16. 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17. 居安思危,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工作
  18. 应急知识进学校,建设平安校园
  19.应急知识进乡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20.应急知识进社区,建设平安和谐社区
  21.全面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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