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确责任,联动配合。宣传好,执行好
突发事件应对法,是各地、各部门、各新闻媒体的重要职责。地区宣传部门、广电部门等要加强对新闻媒体、网络媒体的业务指导,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采取有效形式,确保宣传效果。地区民政、安监、卫生、公安等与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的部门都是宣传活动的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加强与媒体协作配合做好应急管理宣传工作。各部门、各新闻媒体要及时对开展的宣传工作进行总结,11月20日前将集中宣传活动工作总结报送地区应急办。地区应急办在应急管理集中宣传活动中,要进一步加强综合协调,监督指导,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展开,行署督查部门要将此项工作列入机关作风考核内容,对各县(市)、各部门开展集中宣传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利的单位要及时进行通报。
(三)保障经费,形成合力。各级财政部门要对宣传活动所需经费予以支持和保障。各有关部门、单位也要适当安排配套的宣传工作经费。同时,要动员、支持新闻媒体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界发挥好公益宣传作用。
附件:
应急管理宣传标语目录
1.多一份预防,少一份伤亡
2.预防突发事件,保障公共安全
3.加强应急管理,构建和谐哈密
4.学好用好应急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5.同撑应急保护伞,共筑事故防火墙
6.应急管理利万家,预防为主靠大家
7.应急管理无小事,粗心大意误大事
8.提高应急管理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9.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共安全
10.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增强公共安全意识
11.应急有预案,临事不慌乱
12.应急始于心,防范始于行
13.危机关系你我他,应急管理为大家
14.有备无患,平安常伴
15. 全面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16. 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17. 居安思危,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工作
18. 应急知识进学校,建设平安校园
19.应急知识进乡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20.应急知识进社区,建设平安和谐社区
21.全面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