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应急办与地区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联合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知识竞赛选拔活动,并组队参加由自治区应急办、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电视台等部门、单位联合举办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知识竞赛活动。
(三)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现场宣传活动
1.配合各主题宣传日、宣传周,各新闻媒体根据各自特点,与有关部门合作,加大应急管理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的深度和力度。
2.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利用橱窗、宣传栏、电子屏幕宣传应急管理。同时结合活动日,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提纲,开展宣传咨询,出宣传板报进行宣传。
3.地区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对
突发事件应对法及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宣传。
4.各县(市)比照地区做法进行开展宣传工作,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开展应急管理宣传进社区、乡镇的宣传工作;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负责组织企业开展宣传活动;地区教育局要组织全地区各类学校开展应急管理知识进课堂活动,并督促各学校专题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地区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媒体的引导力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按照地区统一部署开展工作,成立由本地、本部门(单位)负责人牵头的工作小组,细化方案,落实责任,积极做好科普宣教工作,工作中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根据地区总体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和新闻媒体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技能,宣传“尊重生命,热爱生活”的理念,营造人人关心公共安全、家家知晓应急防护知识的氛围。二是因地制宜,形式多样。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方式,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将宣传教育工作的网络和触角延伸进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和家庭,在真正取得实效上下功夫。三是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要经常性地开展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特别要利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时机,结合救援和善后等工作的开展,及时、动态地进行宣传教育,扩大宣传效果。同时,还可以结合应急演练进行宣传。四是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积极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组织有关专业人士和专家学者,充分发挥其在科普、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