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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应急管理工作集中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宣传形式

  (一)通过新闻、网络媒体宣传应急管理
  1.地区党报、党刊要及时转发人民日报、新华社、新疆日报等中央、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刊发的宣传应急管理工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重要文章;其他社会生活类报纸也要积极做好相关的宣传报道工作。
  2.哈密电视台在新闻节目中通过报道、访谈、公益广告等形式宣传报道地区的应急管理工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哈密人民广播电台组织记者、特约记者、通讯员及时采写各县(市)、各部门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及应急管理的动态消息,应急管理工作的思路和做法及各有关部门应急管理整体推进情况,以维、汉、哈三种语言在广播节目中播出。
  4.地区电子政务中心、各县(市)政府电子政务管理机构、地区各部门网站要开辟宣传网页,对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地区、县(市)、部门应急管理工作的思路和做法,进行及时有效的宣传报道,努力把网络办成宣传应急管理的又一宣传阵地。
  5.各新闻、网络媒体全面组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专题宣传报道。宣传报道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突出“预防为主,防、救、治”相结合的工作方针。
  自然灾害专题:主要宣传报道地委、行署领导带领地区各族干部群众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的工作情况;提高灾害预防预警和应急能力,加强灾害紧急救援、处置的情况;开展相关应急预案的解读宣传。由地区民政局牵头,会同气象局、地震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组织实施。
  事故灾难专题:主要宣传报道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加强源头管理、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地区安全生产形势和参与事故灾难救援工作的情况;开展相关应急预案的解读宣传。由地区安监局牵头,会同建设局、交通局、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公共卫生事件专题:主要宣传报道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管理体系、工作机制,有效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的情况;开展相关应急预案的解读宣传。由地区卫生局牵头,会同畜牧兽医局、药监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社会安全事件应急管理专题:主要宣传报道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确保地区经济社会政治稳定的情况;开展相关应急预案的解读宣传。由地区公安局牵头,会同信访局、人行哈密中心支行等部门组织实施。
  (二)组织应急管理知识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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