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宣传形式
(一)通过新闻、网络媒体宣传应急管理
1.地区党报、党刊要及时转发人民日报、新华社、新疆日报等中央、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刊发的宣传应急管理工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重要文章;其他社会生活类报纸也要积极做好相关的宣传报道工作。
2.哈密电视台在新闻节目中通过报道、访谈、公益广告等形式宣传报道地区的应急管理工作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哈密人民广播电台组织记者、特约记者、通讯员及时采写各县(市)、各部门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及应急管理的动态消息,应急管理工作的思路和做法及各有关部门应急管理整体推进情况,以维、汉、哈三种语言在广播节目中播出。
4.地区电子政务中心、各县(市)政府电子政务管理机构、地区各部门网站要开辟宣传网页,对
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地区、县(市)、部门应急管理工作的思路和做法,进行及时有效的宣传报道,努力把网络办成宣传应急管理的又一宣传阵地。
5.各新闻、网络媒体全面组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专题宣传报道。宣传报道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突出“预防为主,防、救、治”相结合的工作方针。
自然灾害专题:主要宣传报道地委、行署领导带领地区各族干部群众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的工作情况;提高灾害预防预警和应急能力,加强灾害紧急救援、处置的情况;开展相关应急预案的解读宣传。由地区民政局牵头,会同气象局、地震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组织实施。
事故灾难专题:主要宣传报道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加强源头管理、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地区安全生产形势和参与事故灾难救援工作的情况;开展相关应急预案的解读宣传。由地区安监局牵头,会同建设局、交通局、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公共卫生事件专题:主要宣传报道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管理体系、工作机制,有效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的情况;开展相关应急预案的解读宣传。由地区卫生局牵头,会同畜牧兽医局、药监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社会安全事件应急管理专题:主要宣传报道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确保地区经济社会政治稳定的情况;开展相关应急预案的解读宣传。由地区公安局牵头,会同信访局、人行哈密中心支行等部门组织实施。
(二)组织应急管理知识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