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国银联新疆分公司开展工作的通知
(新政办函〔2009〕81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中国银联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中国银行卡联合组织,成立于2002年3月,总部设在上海。
作为中国的银行卡联合组织,中国银联处于我国银行卡产业的核心地位,对我国银行卡产业发展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其主要职责是,建设和运营银联跨行交易清算系统,实现系统间的互联互通,使银行卡得以跨银行、跨地区和跨境使用。在此基础上,联合商业银行等产业各方推广统一的银联卡标准规范,创建银行卡自主品牌,推动银行卡的发展和应用,维护银行卡受理市场秩序,防范银行卡风险。
当前,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网络技术与金融创新的发展,货币和金融电子化的趋势日益明显。中国银联携手商业银行,创建立足国内面向国际的银行卡自主品牌,走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银行卡发展之路。近几年,银行卡产业发展迅速,银行卡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经济生活不可或缺的支付工具。银行卡作为现代化支付手段,不仅可以降低支付成本,提高支付效率,还为人们提供信用消费服务,为各种新型商业模式的发展创造条件。同时,有利于提高交易透明度,在打击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推动社会信用文化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为促进新疆银行卡产业发展,2009年3月18日中国银联新疆分公司正式挂牌成立。中国银联新疆分公司的主要目标是,着力规范新疆市场受理环境,扩大新疆联网通用范围,提高新疆金融服务水平。这将有助于我区各族人民享受到更加优质、安全和高效的银行卡支付服务,对于推进我区银行卡支付清算保障体系建设,提升银行业发展水平,改善金融环境,特别是对于改善广大农村地区、农民工群体的用卡支付环境,有效促进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保证中国银联新疆分公司顺利开展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中国银联新疆分公司在我区享受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省级分行同等待遇。请各地、各部门积极配合和支持中国银联新疆分公司开展业务,积极帮助解决公司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为中国银联在我区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各部门、各金融机构要与中国银联新疆分公司密切合作,不断完善银行卡相关法规和制度,加强风险管理,积极推动信用文化和信用体系建设,全力打击银行卡犯罪行为,促进我区银行卡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