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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麻阳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中共麻阳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市政府办《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怀政办发[2008]9号)精神,确保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无偿献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县里成立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侯朝晖任组长,县委办副主任谌小兰、县卫生局局长黄渊兵、县人民政府信息化办主任陈自强任副组长,各系统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县卫生局内),由黄渊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开全、谭泽富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把无偿献血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县广电部门要加大对无偿献血工作的宣传报导,团县委、县工会、县妇联、县红十字会等单位要积极参与无偿献血的组织动员工作,县卫生部门要切实当好政府的参谋,认真做好无偿献血的组织和综合协调,各单位要采取有效形式积极宣传无偿献血的意义,普及无偿献血的科学知识,积极动员本单位的健康适龄人员参加无偿献血。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机关各单位必须完成所分配的无偿献血人次和采血量任务。

  三、突出重点,确保无偿献血顺利开展。无偿献血领导小组成员,要重点抓好县直单位、乡镇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现役军人及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无偿献血工作,以此带动全县城乡公民参加无偿献血活动。县城辖区的各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要按在职人员总数的10%组织献血。

  四、突出长效机制。无偿献血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各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每年无偿献血任务的完成。对积极参加无偿献血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采血、管理、供血和用血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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