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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煤矿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失效]

  (4)依靠科技,预防为主。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施救方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坚持事故应急救援与事故预防的有机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2.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2.1 组织体系
  地区煤矿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地区行署、地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各矿山救护队和煤矿企业组成。
  地区煤矿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全地区煤矿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指挥部指挥长由地区行署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专员担任;指挥部副指挥长由地区行署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副秘书长、地区安委会办公室、煤炭工业管理局、新疆煤监局南疆分局负责人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地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应急办、安监局、公安局、监察局、国土资源局、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工会、宣传部、新疆煤监局南疆分局相关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煤炭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要负责煤炭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修订;检查督促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并评价其有效性;检查应急救援队伍和配备的设备、器材、物资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检查指导各县市、各煤矿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培训和演习工作。
  地区煤矿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九个组:
  (1)综合组。由地区应急办牵头,地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参加。主要负责事故信息的接收、处理和报告;协调指挥部成员各有关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政府有关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现场抢险救援组。由地区煤炭工业管理局牵头,地区公安局、地区国土资源局、地区卫生局、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南疆分局、矿山救护队等有关单位参加。主要负责对事故的抢险救援、现场控制和保护。
  (3)后勤保障组。由地区民政局牵头,地区煤炭工业管理局、供电局、电信局等有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县(市)人民政府及煤矿企业参加。主要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物资准备和通信、电力保障。
  (4)卫生医疗救护组。由地区卫生局牵头,有关部门参加,主要负责组织有关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对事故伤员进行现场急救和转移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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