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加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行办发〔2008〕10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哈密地区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加固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地区行署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哈密地区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加固改造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作要求,地区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普查鉴定工作领导小组对地区教育、卫生、民政(福利机构)、城镇生命线(供水、供热、燃气)、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文体等城乡重要建(构)筑物进行了抗震排查鉴定,面积总计823256.54㎡,其中:符合抗震要求面积331630.62㎡,需要加固面积394222.56㎡,需要拆除面积95441.69㎡。地区城镇多层住宅、棚户区等建(构)筑物的排查鉴定工作将于2009年6月30前完成。为做好重要建(构)筑物抗震加固改造工作,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加大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加固和改造力度,全面提高抗震防灾综合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灾害可能带来的损失,确保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任务和实施计划
从2009年开始,在排查鉴定的基础上,用3年时间,完成对不符合现行抗震设防标准的教育、卫生、城镇生命线工程、民政(福利机构)、应急救援机构、文体等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的抗震加固改造工作;用5年时间完成不符合现行抗震设防标准的城镇多层住宅、棚户区的抗震加固改造工作;完善工程建设抗震设防和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地区城乡抗震防灾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提高抗震防灾能力。
(一)根据排查鉴定结果,需要抗震加固改造面积共计394222.56㎡,其中地直单位项目46个,面积123227㎡;哈密市项目533个,面积184388㎡;巴里坤县项目242个,面积74922㎡;伊吾县项目11个,面积11685.56㎡。具体工作任务如下:
1. 教育系统:地直单位项目35个,面积83406.09㎡;哈密市项目503个,面积149521㎡;巴里坤县项目212个,面积46456.04㎡;伊吾县项目8个,面积3457㎡;
2. 卫生系统:地直单位项目 5个,面积15612.36㎡;哈密市项目11个,面积17959㎡;巴里坤县项目19个,面积8878.75㎡;伊吾县项目2个,面积4262.16㎡;
3. 城镇生命线(供水、供热、燃气)工程:哈密市项目16 个,面积6490㎡;巴里坤县项目2个,面积799.52㎡;
4. 民政(福利机构):地直单位项目2 个,面积2865.85㎡;巴里坤县项目 1 个,面积250㎡;
5. 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地直单位项目 4个,面积21342.7㎡;哈密市项目 3个,面积10418㎡;巴里坤县项目 7个,面积 17930.36㎡;伊吾县项目 1 个,面积3966.4㎡;
6. 文体:巴里坤县项目 1个,面积607.32㎡;
7. 城市住宅、棚户区根据排查鉴定结果用五年时间分期完成抗震加固改造工作。
以上项目抗震加固改造任务,按照先重要建(构)筑物后城市住宅、棚户区,先教育卫生系统后其它系统重要建(构)筑物的总体要求分年度实施。
(二)2009年主要先从教育、卫生系统重要建(构)筑物开始进行加固改造工作,确保教育系统在2009年全面完成幼儿园和中小学校的教学楼、教室、宿舍楼等项目的加固改造工作,其余项目于2010年和2011年完成;卫生系统分3年完成加固改造项目。
2009年,教育、卫生系统共计划完成抗震加固改造面积205777.05平方米,其中教育系统189495.94平方米,卫生系统16281.11平方米。具体任务如下:
教育系统:地直单位项目15个,面积45114.9㎡;哈密市项目285个,面积109024㎡;巴里坤县项目158个,面积32357.84㎡;伊吾县项目7个,面积2999.2㎡。
卫生系统:地直单位项目2个,面积5204.12㎡;哈密市项目4个,面积5986.33㎡;巴里坤县项目7个,面积2959.58㎡;伊吾县项目1个,面积2131.08㎡。
(三)抗震加固改造资金计划
抗震加固改造资金计划根据抗震加固改造分年实施计划方案进行安排,列入地区年度建设项目计划,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争取自治区专项资金。抗震加固改造项目暂按平均价350元/㎡计算,2009年计划投资总额为7202万元,各县(市)加固改造项目计划投资分别为:地直单位50319.02㎡,计划投资1761万元;哈密市115010.33㎡,计划投资4025万元;巴里坤县35317.42㎡,计划投资1236万元;伊吾县5130.28㎡,计划投资180万元。
三、组织领导
(一)地区抗震加固改造工作由地区城乡建筑抗震普查鉴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协调管理,主要负责对地区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加固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指导和落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