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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规划》的通知

  4.建设农业保险管理信息平台
  加快推进北京市农业保险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并作为“221”信息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与有关平台的联动、集成和信息共享。积累并集成农业生产、农户信息、气象灾害、农险经营、农险服务机构队伍等基础信息,实现数据汇总、结果生成、实时管理、信息共享、自助查询、动态监测、风险预警等多种功能。
  充分利用农业保险管理信息平台,加强对经营主体承保理赔业务的实时监管,使得承保理赔过程更为公开、公平、公正,有效防止虚假投保或夸大损失骗保等行为;实现参与主体信息共享,逐步建立农业灾害、农户投保与农险费率联动机制;积累真实、完整的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数据,为科学合理厘定农业保险费率奠定基础,促进农业保险稳健持续发展。
  5.加强农险风险防范工作
  高度重视防灾减损在分散风险中的积极作用,鼓励保险公司与气象、植保、防疫等有关部门合作开展防灾减损工作。通过气象灾害预警、人工降雨、人工防雹、动物防疫等多种方式,提升农业生产防灾减损水平,为农民提供防灾防疫防损等增值型服务,提高农业风险抗御能力。保险公司要投入一定比例的防灾减损费用,逐步将保险公司经营费用中防灾防损比重纳入考核指标,
  6.加强农业保险基础研究
  加强北京农业保险基础理论研究。围绕农户风险防范需求,结合农业保险发展方向和重点,每年确定若干涉及重大政策的相关课题,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逐步形成课题研究、政策试点、政策推广、政策评估的科学决策程序,不断提高政策的前瞻性。
  开展农业生产风险区划研究。充分利用已有研究成果,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根据气候、灾害和环境等因素,对北京市农业生产进行风险划分,科学厘定区域保险费率,动态模拟区县农业生产风险区划变动情况,不断提高农业保险费率厘定的精算技术。
  深入总结北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经验,结合国家立法情况,研究农业保险在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可能性和可行性。
  7.加强农业保险宣传培训
  加大农业保险宣传力度。以“221信息平台”建设为支撑,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墙报、手机、宣传刊物等信息传播载体,借助集市、会场等信息传播场所,通过组织宣传、典型事例、示范引导等方式构建一个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多主体的农业保险宣传体系。深入基层,向农户宣传并解释保险条款和费率等的修订和变更。加深农民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了解和熟悉,培育农民的现代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农户参保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连续性。探索建立农业保险示范区县、示范乡镇和示范村,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典型事例宣传,让更多农户深刻了解到农险政策的风险保障作用,享受政策实惠。
  加强农险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区县农业保险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人员队伍上岗业务培训,将业务培训作为考核区县管理机构和保险公司的重要指标。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要及时掌握政策动向,防止出现因宣传偏差或不规范而误导农民的现象。
  (五)稳步推进农险创新工作
  1.促进农业保险产品创新
  深入研究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发展特点和城乡一二三产业不断融合的发展趋势,将农业保险由种养业向农户财产和责任保险拓展,由农业保险向农村和农民的“三农”保险拓展。积极推动农机具保险、生态林保险和指数保险的试点工作,深入探索研究农产品成本价格保险、区域产量保险、农房保险、民俗旅游意外险或责任险等险种。不断丰富农业保险的内涵和外延,因地制宜开发农业保险新产品和新险种,满足不同区县、不同层次、不同群体的风险保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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