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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规划》的通知

  1.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紧密结合我市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发展特点和风险保障需求,完善农险制度设计,加强组织体系建设,加大农险管理力度,提高农险保障能力,转变农险发展方式,优化农险发展环境,推动农险探索创新,稳步扩大农险覆盖面。力争到2015年,基本形成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覆盖广泛、保障适度、发展规范、全国领先的农业保险制度体系,为全市“三农”提供充分有效的风险保障。
  2.具体目标
  第一,农险风险保障能力不断提高。与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和发展特点相适应,不断提高农业保险风险保障能力。稳步扩大覆盖范围和提高保障水平,从种养业保险拓展到农户财产和责任保险,从农业拓展到农民和农村,实现政策性农业保险与商业性农业保险有机结合,为北京“三农”提供宽领域、全方位、大范围的风险保障。到2015年末,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程度 达到50%,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覆盖率 达到80%。
  第二,农险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加强农险制度和组织建设,完善农险服务体系;引进先进技术和服务理念,增强农险服务手段;促进农险规范发展,提高农险服务质量;加大防灾减灾投入,探索建立灾害防御体系,提供农险增值服务;逐步形成一个服务组织完善、服务手段先进、服务质量优质、服务标准精细的农业保险服务体系。到2015年末,实现保险公司经营服务网点乡镇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险宣传村级覆盖率达到100%,政策性农业保险“一卡通”零现金支付覆盖率达到100%。
  第三,农险制度体系框架逐步完善。不断完善北京特色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设计,加强农业保险规范性制度和保障性制度建设,建立一套较为完整的业务规范制度、资金管理制度、信息上报制度、稽核审计制度、农业巨灾风险防范制度和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不断推进农业保险组织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一个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覆盖广泛、保障适度、规范发展、全国领先的农业保险制度体系。
  第四,农险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借鉴国内外经验,结合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的特点,推进农业保险的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抓住一二三产业融合契机,研究拓展农户财产和责任保险以及其他“三农”保险;试点农机具保险、生态林保险和气象指数保险,探索农产品成本价格保险、区域产量保险、农房保险、民俗旅游意外险(或责任险)等;积极推进农业保险服务体系、服务方式创新,引进先进技术和服务理念,提升经营服务创新能力。

四、主要任务和发展重点

  (一)完善农业保险制度体系
  1.加强农业保险规范制度建设
  继续完善农业保险业务规范类制度,不断提升保险公司农业保险经营服务水平。修订完善《北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业务经营规范》和《北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服务规程》。严格规范宣传发动、组织投保、承保受理、核保处理、收取保费、签发保单的承保流程,以及理赔报案、现场勘查、立案处理、核定损失、理算核赔、张榜公布、结案处理、支付赔款的理赔流程。切实防范虚假承保理赔行为的发生,保证农业保险赔款及时、足额支付到户。
  2.加强农业保险保障制度建设
  完善农业保险补贴资金管理制度,同时提高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修订《北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继续加强补贴资金预算安排的计划性和前瞻性,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和补贴标准、资金的管理和拨付程序、资金的监督和检查等内容,实现与农业保险信息平台有效对接。
  加强农业保险信息上报制度建设,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和时效。明确信息的报送内容、时间、方式和格式等内容,实现农业保险统计分析的规范化、常态化,并与农业保险信息平台有效对接。
  完善农业保险稽核审计制度,健全农业保险第三方审计制度和专项检查制度,加大对保险公司的监管力度,逐步实现公司经营管理费用补贴与审计结果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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