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加强农业保险宣传培训
(五)稳步推进农险创新工作
1、促进农业保险产品创新
2、加强农业保险服务创新
3、加快技术支持体系创新
4、加强农村金融平台建设
一、北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回顾
现代农业具有投资多、周期长、风险大等特点,需要农业保险提供风险保障。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之一,农业保险不但能够提高农业的防灾防损能力和灾后恢复能力,而且对于保障农业和粮食生产安全,促进农村发展,稳定农民收入,落实农业产业政策和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新世纪以来,中央高度重视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建设。2004年,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北京市启动了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经过近三年探索,2007年5月建立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制度建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北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呈现出稳步、规范、扎实、有序的发展态势。
(一)农险模式初步确立
北京市紧密结合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特点、产业布局规划和农业风险保障需求,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突出农民主体地位并保障其它参与主体利益,按照“政府推动、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运行,初步形成了多层次的风险分散机制、强有力的财政支持方式、市场化的经营管理模式以及系统化的组织管理机构等特点的制度雏形,被农业保险业内专家称为“北京模式”。
(二)农险制度逐步完善
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初步建立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体系,为农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确立基本制度框架。2007年,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建立北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方案(试行)》,明确了运行模式、组织机构、职责分工、支持政策等基本内容,为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组织实施确立了基本制度框架。
--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了《北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资金来源及预算安排、财政资金使用范围、标准、拨付程序等内容。
--规范农险经营行为。不断修订完善《北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统颁条款(试行)》,明确修订思路和原则,强化了政府的政策导向和政策的联动集成;制定并出台了《北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业务经营规范》、《北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服务规程》,规范了保险公司承保、理赔等环节的业务操作流程。
--建立信息管理制度。建立了政策性农业保险信息统计上报制度,下发《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进展情况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促进了各参与主体之间的有效沟通,及时掌握农险业务发展动态,为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建立农险监管机制。除建立了专业监管制度外,还建立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第三方审计制度,加强了对保险公司业务经营的合规性审核,形成了对保险公司农险业务的有效监督管理。
(三)组织体系初步建立
--组织管理体系初步构建。市级成立了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农委负责人任副组长,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保监局、市金融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气象局、市园林绿化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等部门参加的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区县也相应设立了协调管理机构。初步组建了涵盖多部门、多层次的农业保险管理体系。
--参与主体职责逐步明晰。市级负责制订颁布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政策规章,开展日常管理工作;区县负责贯彻落实市级政策,不断完善本区域协调组织机构,组织推动本区域农险工作的顺利开展,探索建立适合本区域发展的农险服务网络;商业保险公司作为市场经营主体,按照市区两级政府的工作要求,具体组织开展承保理赔业务,做到业务规范、服务优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