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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江苏省“八项工程”监测统计实施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江苏省“八项工程”监测统计实施办法》的通知
(苏办发〔2011〕32号 2011年8月11日)


各市委、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
  《江苏省“八项工程”监测统计实施办法》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八项工程”监测统计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全面反映全省实施“八项工程”的新进展新成效,客观评价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一、开展“八项工程”监测统计的目的意义
  根据胡锦涛总书记“六个注重”的新要求,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提出,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协调推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重点实施转型升级工程、科技创新工程、农业现代化工程、文化建设工程、民生幸福工程、社会管理创新工程、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党建工作创新工程。实施“八项工程”是贯彻落实“六个注重”的实际行动、组织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抓手、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的重大举措。建立“八项工程”监测统计指标体系,将“八项工程”的内容具体化,有助于加强对“八项工程”实施成效的检查考核,有助于各地各部门一项一项地对照落实,确保每项工程每年都有新进展、五年实现大突破,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开展“八项工程”监测统计的基本原则
  --全面性原则。“八项工程”监测统计,力求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个方面,全方位反映各地推进“两个率先”、在新起点上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的奋斗历程。
  --导向性原则。“八项工程”监测统计,既有评价考核功能,更要发挥激励推动作用,努力引导各级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找准工作方向,把握工作重点,积极探索实现“第二个率先”的发展路径。
  --操作性原则。设计“八项工程”监测统计指标体系时,充分考虑统计资料的可获取性,尽量选用符合国际惯例,资料易采集、可量化、能对比的指标。
  --衔接性原则。“八项工程”监测统计在指标选取、进程安排和标准值确定上,注重与“全面小康”、“科学发展”等指标体系相衔接,以便于进行比较和印证,最大限度发挥多个监测统计体系的协同效应。
  三、“八项工程”监测统计的指标体系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照“十二五”规划的目标,深入分析“八项工程”实施的目的、内容和要求,研究确定了“八项工程”监测统计的100项具体指标。
  (一)转型升级工程
  按照经济社会发展以创新驱动为主、拉动经济增长以扩大内需为主、未来产业结构以服务经济为主的方向,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努力在全国率先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该大类设置包括经济发展水平、结构、质量、效益等方面的11项指标。
  (二)科技创新工程
  以发展创新型经济为主攻方向,以培育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创新型企业为重点,继续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政策支持和工作推进力度,努力实现全社会研发投入、研发人员数量、高新技术产业产值三个“翻一番”,到2015年率先建成创新型省份。该大类设置包括人才支撑、科技投入、创新产出等方面的18项指标。
  (三)农业现代化工程
  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基础设施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工业化、城市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并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该大类设置包括农业产出效益、农业科技进步、农业产业经营等方面的10项指标。
  (四)文化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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