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继续实施名牌战略。按照成长壮大一批、巩固发展一批、培育储备一批的思路,突出我区主导产业和优势产品,制定具体培育方案,有计划、按步骤开展培育工作,引导和鼓励企业争创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青海省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和青海省著名商标。
(四)加强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引导、鼓励企业参与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标准技术社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了解、掌握和研究国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最新信息动态,并及时进行通报,帮助企业采用最新版本的国际标准和解决企业获取国际国内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法规信息滞后的问题。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指导企业应对和破解国外技术贸易壁垒,扩大出口份额,增强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五)强化计量在保证产品质量和节能减排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和完善现代化的计量标准,尽快形成设置科学、分工明确的量值传递保证体系。积极推行企业测量管理体系认证,优化配置计量检测市场,为不断提高产品竞争力提供计量技术支撑。充分发挥计量在提高质量、降低消耗、保护环境、增加效益等方面的保障作用,加快建立能源计量监测体系,为企业节能降耗提供有效的计量服务。
(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突出抓好生态保护、森林草原保护、退耕还林、饲草料基地建设、鼠害防治等重点项目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建立完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环境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完善科学有效的环境监管机制,不断提高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
(七)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和安全、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建立健全质量信用制度,加强信用监管,实施市场主体质量信用监督和质量失信惩戒制度,严格商品经销者进货检查验收和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商品质量问题处理程序和现代商品质量监控网络。对产品直接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或存在致命缺陷的生产企业,实行市场退出机制。
强化安全监管。突出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建筑工程安全、旅游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重点加强对旅游交通、大型游乐设施、重大聚集性活动、重大危险源、重点场所、重大事故隐患和各种突发事件的安全监控和安全保护措施的管理,健全安全监察制度,加强安全监管组织网络建设,提高安全监察工作质量和效率
健全工程项目和设备监理制度。在建筑、水利、道路、桥梁等工程项目建设中,普遍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对限额以上建设项目中的成套设备推广设备监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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