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若干问题的决定》和省十一次党代会、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切实加强产品质量和实施名牌战略的要求,树立质量经营理念,立足以质取胜,名牌带动和技术标准战略,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为主、社会参与,走质量效益型、环境友好型发展道路,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到2013年底,利用5年时间,重点围绕“四区两带一线”区域经济发展布局,全面推进以质兴区工作进程、不断提高质量竞争力综合指数和质量工作在经济增长过程中的贡献率,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产品质量目标:
1、农产品加工、有色金属生产、硅系列冶炼、建材、轻纺等主导产业和白酒酿造、马铃薯淀粉、铝等有色金属加工、硅铁、碳化硅、水泥、玻璃,毛纺织、民族服饰等地方优势产品总体质量达到省内领先水平;一般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上;争创国家级名牌产品1-3个,省级名牌产品10-15个。中国驰名商标3--5个,青海省著名商标10-15个,国家免检产品1-3个。
2、生产加工企业100%依据标准组织生产,全区主要工业产品有70%以上按国家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
3、引进国外设备和资金生产的工业产品,质量水平符合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引进国内设备和资金生产的工业产品,质量水平符合国家标准或国内先进标准。
4、市场流通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大型商场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
5、食品质量和卫生指标全部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猪、羊、牛屠宰检疫率达100%。
――工程质量目标
1、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100%合格并符合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和地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综合试车和验收一次合格,建筑结构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达100%,室内装饰工程节能环保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2、树精品意识,努力争创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和省级优质工程“江河源杯”奖。
――服务质量目标
1、旅游、邮电、交通、商业以及金融、保险、房地产、信息咨询等服务性行业,基本实现服务质量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用户满意度指数达到青海省平均水平以上,培育10个以上省级服务名牌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