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发布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全省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形成省、市、县相互衔接、规范统一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实现预警信息的多手段综合发布。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企业负责对气象部门现有手机短信发送平台功能进行全面升级,最大限度提高发送速率,确保满足预警信息发布最低时效要求,并配合气象部门建立预警信息发布监控平台,做好全网手机用户数据库的定期更新,确保预警信息及时、高效发布。要在学校、机场、港口、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和中小河流、水库、地质灾害点等灾害易发区最大限度提供小区短信服务,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针对性、时效性。
固定电话运营企业要联合气象部门以县为单位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固定电话反拨平台。要与气象部门共同提供预警信息网络推送服务,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主动性。
(六)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各地要建立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对于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要减少审批环节,并按照预警信息发布公益性的原则,建立快速发布的“绿色通道”。各级气象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通报机制和共享渠道,使各部门能在第一时间获取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各有关信息传播部门或单位在收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要按照职责分工,在第一时间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安徽广播电视台和各市县广播电视台接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应在30分钟内完成发布。安徽卫视、公共、经济等频道和各市县广播电视台电视频道按预警信息级别滚动播放字幕,蓝色、黄色预警为每1小时播放一次,每次播放2遍;橙色、红色预警为每15分钟播放一次,每次播放2遍。
安徽广播电视台和各市县广播电视台要在新闻、交通、音乐等听众较多的广播频率整点或半点播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遇有红色预警信息随时插播。
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运营企业接到气象部门负责人签发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应减少审批环节,做到第一时间发布。当接收到红色预警信息时,应向可能受影响地区的所有社会公众及时转发。
省市级党报及都市报等平面媒体接到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道路结冰、高温、干旱等时效较长的预警信息后,要在显著位置予以刊载,刊载时要特别注明预警信息的有效时间。
中安在线等安徽境内网络媒体接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30分钟内,要在显著位置予以刊播,并采取闪烁、漂浮等方式进行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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