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外网接入工作的通知
(沪安监管发科〔2008〕226号)
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以及本市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的要求,我局将依托政务外网建设全市安全生产业务应用平台,并已得到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管理中心的批准同意。请各单位按照《关于本市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安监管发科〔2008〕139号)中关于网络基础建设的工作要求,尽快完成政务外网接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各单位应向本地区信息委提出接入区县政务外网,及联通市政务外网骨干网的申请,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积极配合信息委做好政务外网的接入、联通和调试等工作。
二、进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