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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宝鸡加快建设关中—天水经济区副中心城市的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宝鸡加快建设关中-天水经济区副中心城市的意见
(陕政发〔2011〕53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是《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确定的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在区域协调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为支持宝鸡加快建设经济区副中心城市,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增强辐射带动力,实现与西安中心城市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相互支撑、互动发展,带动大关中加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抢抓发展机遇,全力推进副中心城市建设

  1基础条件。宝鸡是西部老工业基地,在装备制造、新材料研发生产等方面具有较强优势,区位优势较为明显,是连接陕甘宁川的重要交通枢纽和关中-天水经济区的重要交通节点。近年来,宝鸡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初步形成了大城市的规模和格局,已经站在了新的发展起点上,基本具备了建成经济区副中心城市的良好基础条件。

  2面临形势。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的深入实施,为宝鸡科学发展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和良好的外部环境,但同时宝鸡也面临着各城市竞相发展、竞争日趋激烈的严峻形势,仍存在着经济总量不大、辐射带动作用不强、优势特色发挥不够、对外开放度不高等诸多问题,与副中心城市的目标定位仍有一定差距,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任务十分紧迫和艰巨。

  3战略定位。立足于宝鸡现有基础条件、特色优势和发展潜力,按照全省“三个上台阶”的总体要求,围绕建设副中心城市的目标和功能定位,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为重点,以改革开放、全面提升创新能力为动力,以完善基础设施、创新社会管理为保障,努力将宝鸡打造成为西北重要的交通枢纽和商贸物流中心、国家以钛金属为代表的新材料基地、全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基地、全国一流的旅游目的地和集散地、彰显华夏文明的文化产业基地、社会管理创新示范城市、全省乃至西北地区发展的重要增长极、陕甘宁川毗邻地区的特大城市。

  4发展目标。到2015年,力争宝鸡地区生产总值达到全省经济总量的12%,城镇化率达到6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36500元和12000元,全社会研发经费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以上,初步建成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到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占全省15%以上,城镇化率达到70%左右,将宝鸡建设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实力和吸纳集聚辐射功能的经济区副中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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