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加强全省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广大教师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以身立教、德识相长”教育理念,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决定继续在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中面向全省教职员工开展师德征文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征文主题
  以身立教、为人师表
  二、征文内容
  围绕“以身立教、为人师表”的主题,论述师德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反映我省教师热爱教育工作,以当人民教师为荣的思想,弘扬广大教师爱岗敬业、德高业精、以身立教、为人师表的精神品格,总结教师乐教善教的实践经验和深刻体会。
  三、征文时间
  2011年9月1日-10月20日
  四、征文要求
  1.征文应围绕“以身立教、为人师表”这一主题,抒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真情实感,展示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的精神风貌,推介为人师表崇德乐教的价值取向。体裁不限,既可论述、议论,也可叙述(真人、真事),也可以是经验总结等。征文题目自拟,篇幅以2000-4000字为宜。
  2.征文应紧密联系我省教育系统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主题鲜明,条理清楚,语言通顺,真实原创(所有文章应为作者创作,严禁抄袭)。
  3.征文应以纸质和电子稿件一起于2011年10月20日前报送至广东教育杂志社(广州市小北路155号,邮编:510045)。电子稿件可通过活动网站www.gdjy.cn进行投稿,活动的进展也将会通过活动网站进行公布。征文可个人报送也可集体报送,如集体报送的,征文数量每个地级市不少于20篇,高等院校和省教育厅属学校每校不少于5篇。
  4.征文格式的要求。
  征文纸质要求:A4纸打印,一式3份,签署姓名和工作单位,征文首页及邮寄信封上请注明“师德征文”字样。征文首页注明:主题、作者、组别、单位全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及邮编。内文字体的要求:论文题目用三号字体,居中;一级标题用四号字体;二级标题、三级标题用小四号字体;页眉、页脚用小五号字体;其它用五号字体;图、表名居中。组别分为:小学组(幼儿园、小学、特殊学校及教育工作者);中学组(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教育工作者);高校组(高职、大专、本科院校及教育工作者)
  五、征文评选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