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森林浙江行动方案的通知

  --坚持创新机制,增强活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动“森林浙江”建设机制创新,优化林业生产力和森林资源布局,增强林业发展活力。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协调,综合运用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调动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森林浙江”行动的积极性。
  (三)主要目标。通过五年努力,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林业生态建设扎实推进。全省建设4500万亩生态公益林、250万亩重点防护林,新增公路绿化里程3000公里。完成森林抚育经营1000万亩、阔叶化改造100万亩,建设珍贵树种培育基地100万亩、大径材培育基地350万亩,森林蓄积量净增5000万立方米以上,林分单位面积蓄积达65立方米/公顷,森林年吸收二氧化碳5400万吨以上。
  --林业经济加快发展。森林资源和功能得到科学开发利用,林业产业布局和结构更趋优化,规划建设150万亩现代林业园区,加快木业、竹业、花卉苗木、森林食品、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森林旅游等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林业龙头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和特色优势林产品,林业行业社会总产值超2300亿元。
  --森林资源有效保护。全省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1%以上,平原区林木覆盖率达18%以上。保护区(小区)、湿地和森林公园占国土面积比重达6.1%。建设生物防火林带1万公里,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以下。
  --森林文化日益繁荣。关注森林、建设森林成为社会新风尚,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5%以上。建设一批生态道德教育基地。森林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培育一批森林文化品牌。
  (四)行动期限。2011年至2015年。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实施森林生态工程。
  1.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进一步优化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布局,扩大生态公益林建设范围,有效保障大江大河上游、重要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重要区域的生态安全。组织实施生态公益林示范提升工程,提高生态公益林建设水平。建立健全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网络、效益监测、信息管理、投入保障等体系,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2.加强重点防护林建设。继续推进沿海、长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完善沿海基干林带、平原农区与城镇防护林以及山地丘陵防护林三道防线的布局,进一步扩大建设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基本构筑起结构稳定、功能完善的沿海森林生态防御屏障。加强新围垦区绿化造林。到2015年,全省建设重点防护林250万亩,基干林带实现合拢。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