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目标任务
主要经济指标:1、发展规模:到2015年,全省建筑行业产值比2010年翻一番,力争7500亿元。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GDP比例保持7%以上。建筑业产值利税率达到8%以上。劳动生产率超过25万元/人。2、结构调整:培育发展“建筑之乡”,完成产值比重不低于30%。一级及以上建筑企业完成产值占建筑业总产值的60%以上,培育2家以上产值超百亿的的龙头建筑企业,10家以上产值超50亿元建筑企业,营业收入超5亿元勘察设计单位2-3家,营业收入超亿元的监理企业3家。扶持2-3家有实力的建筑企业上市。
--保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总体平稳。不断提升工程质量水平,鼓励创建优质工程,优质工程数量逐年增加。到2015年全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全面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确保100%;有效遏制重大事故发生,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较2010年下降12.5%以上。
--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完善建筑业法规和政策体系,健全行业诚信体系,创新完善招投标制度,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建立健全监管和市场竞争调节相结合的建筑市场准入清出机制,行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加快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围绕培养高级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两个重点”,逐步形成以高技能的技术工人为基础、以高素质专业岗位管理人员为骨干、以引领现代企业管理潮流人才为先导的人才梯次结构,力争在“十二五”期末,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规模超过32万人,各类执业资格注册人员10万人以上。
--提升企业技术自主创新能力。依靠科技进步转变增长方式,企业科学技术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机械化施工水平明显提高。到2015年,技术装备率、动力装备率要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国家级工法、省级工法的总量累计增长5-10%。特、一级建筑业企业年度科技经费占年度总产值比例达到0.3%以上。大力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十二五”期间基本实现建筑企业信息系统普及应用。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新建建筑按节能强制性标准设计、施工和验收,竣工验收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100% 。
---优化建筑行业布局。福州、厦门、泉州培育发展高等级资质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其他设区市加快培育具有专业特色的重点骨干企业,尤其是龙岩、漳州、莆田、平潭、南平提升特色专业承包企业的集聚功能,构建新兴产业格局。加快形成产业集群,重点培育福州、厦门、漳州、龙岩的钢结构产业、福州、厦门的家装产业、福州、莆田的木结构、南平的防腐保温、平潭的隧道、惠安的石材石雕、园林古建、晋江和南安的陶瓷、水暖、石板材施工。
五、“十二五”期间建筑业发展保障措施
(一)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
(1)优化企业资质结构。按照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专做精的原则,支持企业晋升资质等级、调增资质范围,严格控制房建、市政工程总承包企业,鼓励发展铁路、公路、水利工程等施工总承包企业,发展钢结构、隧道、园林古建筑、建筑幕墙、防腐保温、装饰装修等专业承包企业和施工设计一体化,着力夯实和劳务分包企业,积极吸引央企、省外优秀建筑企业到我省落户。
(2)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鼓励企业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创新管理机制,提升扁平化管理水平。落实国家和省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意见,支持中小型企业向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支持大型建筑企业多元化经营,向房地产业、建材业、服务业等关联度较高的产业链延伸。鼓励优势企业突破传统的单一工程施工经营模式,发展EPC、DB等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进一步加强银企合作,增强资本运作和风险管控能力,向BT、BOT、BOOT等投融资带动总承包模式发展。鼓励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向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业务领域发展;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向政府采购、拍卖和其他领域招标业务发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为建筑市场提供全方位的、全过程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积极拓展其他领域造价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