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解决现行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混办,一个机构两种管理方式的问题。按照《黑龙江省规范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程序的指导意见》要求,全面实施改革。
3、明确县医院功能定位。县级医院主要承担县域居民常见病和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病人救治、重大疑难疾病的接治和转诊、县域内适宜医疗技术的推广应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等工作。加大县医院建设力度,将勃利县人民医院建成三级医院。以县医院为中心完善农村急救服务体系。加强县医院急诊科建设,提高危重症救治能力,建立县域院前急救体系,配备必要的救护车和调度管理系统,提升急诊急救保障能力。县医院争取省级重点专科扶持项目3-5个,提高县人民医院服务能力。
(三)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
全市建立五大网络,即以三甲医院为龙头建立市、区县、乡、村四级医疗卫生信息化网络;以预防为主建立重大疾病预警预报系统,实现防治结合信息化网络;以应急指挥系统为中心,实现120、110、119联动,建立重大公共卫生急救网络;以医疗保障为主体,建立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企业医保、新农合、大病救助为一体的即时结算网络;以市卫生信息中心为枢纽,建立集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一卡通、远程会诊、临床路径管理和医疗行为监管等为一体的上接省和国家、下连我市城乡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化管理网络。
(四)实施惠民便民工程
在继续实施“3215”惠民工程、“868”人民满意工程的基础上,扩大覆盖面,再增加19项惠民便民措施,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改革带来的实惠。
1、将120急救诊疗费用纳入医保、新农合报销范围。
2、将农村儿童治疗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报销比例达70%以上。
3、提高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筹资标准,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最高达到70%以上,最高支付限额达城乡居民年人均纯收入6倍以上。在全市开展临床路径明确的50种疾病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
4、全面提高医疗救助水平。资助困难人群参保,资助范围从低保对象、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
5、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统一参加全省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实现全市基本药物价格统一,取消加成,实行零差率。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