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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铁政办发[2010]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铁岭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全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一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铁岭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从根本上杜绝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按照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构建燃气安全长效工作机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2.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彻底排查燃气安全隐患,规范对燃气企业的管理,全面提升燃气用户安全使用意识和防范安全事故能力,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二、主要任务

  1. 治理城镇居民住宅、学校、宾馆、饭店、食堂、商场、机关等公共用气单位存在的燃气安全隐患。对于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特别是要在重点区域、部位设置专人值守或安装使用燃气泄露报警装置。

  2. 强化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杜绝擅自设点以及使用不合格、报废、超期未检钢瓶、在居民区存放液化气钢瓶的现象发生。要立即取缔黑灌装点。对在本辖区内未排查出来的黑灌装点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从严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

  3. 强化燃气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杜绝擅自运输或危货运输手续不全及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等现象发生。

  4. 改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老旧管网和清理违章占压管网。燃气企业要根据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抓紧制定管网改造和清理违章占压计划,加快完成老旧燃气管网改造和违章建筑占压燃气管线的清理工作。

  5. 加强对燃气企业安全隐患的治理。对排查出的防爆安全措施、消防安全设施、防雷设施、燃气设施存在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治理。从业人员必须严格培训,特殊工作岗位要做到持证上岗。瓶装燃气企业要配备有职称证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强化日常安全管理和巡查、巡检工作,及时维修和更换易损部件,确保社会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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