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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


  2.建设长治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发挥长治市机械制造业的优势,利用山西澳瑞特健康产业(集团) 有限公司和山西新和实业有限公司等优秀体育器材制造企业的优势,鼓励原有体育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和改造,增强科技含量,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科技竞争力,进一步做大、做强体育品牌;鼓励其他行业、企业向体育企业转型,利用原有的资金、人才、技术等优势,开展体育用品的研发和制造;加大科技扶持力度,力争体育企业在低碳、物联网时代,增加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力争使企业标准成为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鼓励和带动更多的企业开展体育用品生产,重点在健身器材制造、运动装备和健康营养食品行业中扶持一批新兴企业,培养一批有优势、有潜力、有特色的体育用品品牌企业,逐步形成集体育用品研发、制造、集散为一体的具有较大规模的体育用品产业基地。

  (二)发展五个重点领域

  1.大力培育和发展体育市场。发展体育健身市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积极开展体育健身知识宣传,提高群众体育健身意识,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引导人民群众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和积极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和体育赛事,因地制宜开发和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体育健身项目;鼓励、扶持组织和个人投资兴建各类体育俱乐部和健身场所,提供多样化的体育健身服务。培育体育中介市场。积极发展体育中介组织,培养高素质体育经纪人队伍,发挥体育中介组织和体育经纪人在体育技术、信息咨询、体育保险、赛事推广等方面的作用。开发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市场。探索省运会等综合性运动会的市场开发和运作模式,逐步提高综合性运动会的市场化含量;鼓励引进国内外知名体育赛事,鼓励各地利用自身自然和人文资源开发做大品牌体育赛事,鼓励企业举办商业性体育比赛。

  2.进一步推进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各地人民政府要把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列入中长期发展规划,山西体育中心要尽快投入使用,山西省全民健身中心、太原航校新机场要加快建设步伐;按照“市有体育公园、县有全民健身中心、乡镇有文体广场、行政村有体育活动场地”的要求建设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鼓励和扶持单位、个人投资建设体育场地设施。到2015年初步形成大型体育中心辐射带动、标准比赛场馆布局合理、文体公园广场深入社区、健身活动场所“遍地开花”的“点面结合”的良好格局。力争到2015年全省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6平方米,2020年达到2平方米,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四级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切实抓好城乡体育场地设施的管理工作,进一步向公众开放,提高综合利用率和运营能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体育活动场所,杜绝体育场地设施闲置浪费和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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