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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工作的意见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工作的意见
(洛政〔2011〕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重大项目谋划工作,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重大项目谋划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重大项目谋划工作是实现福民强市总体目标的必然选择。“十二五”期间,洛阳市地区生产总值要达到年均12%的增长速度,必须靠大项目做支撑,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科学发展之路。因此,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超常运作,切实抓好重大项目谋划工作。

  (二)重大项目谋划工作是加快经济结构转型的内在要求。经济转型首要在调整,要加大产品结构、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需求结构、城乡结构、人才结构等调整,必须做好重大项目谋划工作。

  (三)重大项目谋划工作是打造区域经济核心板块的现实需要。中原经济区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洛阳要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努力当好一个示范,突出打造两个品牌”,必须谋划一批有助于区域经济板块隆起和协调发展的重大项目。

  (四)重大项目谋划工作是推动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要持续推动地方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必须切实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工作,建立起既立足当前又着眼未来的项目储备。

  二、项目谋划的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

  1. 站位全局,依据规划。项目谋划要以国家、省、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和中原经济区建设发展战略为指导,大力推进产业结构、城乡结构和投资结构调整,做优一产,做强二产,做大三产,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特色城镇化、农业现代化。

  2. 统筹考虑,重点突出。项目谋划要按照“五个统筹”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与产业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区域环评规划相衔接,突出体现重和大两个方面。“重”即对经济社会或行业发展有较大影响、有明显带动和促进作用的骨干项目;“大”即项目必须达到一定的规模,特别是工业单个项目投资达5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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