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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国人民银行海北中心支行关于推进县域金融服务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五、鼓励创新,满足不同需求
  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创新金融产品,特别是信贷产品,满足多层次的需求。一是要充分挖掘现有信贷产品,拓宽产品深度和广度。要对农户小额贷款,在贷款对象、额度、期限和利率上都进行调整和延伸,坚持做到随贷随用,使贷款既能满足农牧户小额信贷资金需求,又能满足农业大户对大额信贷资金的需求。二是在丰富产品种类和内涵的同时创新一些新的信贷产品品种,满足不同需求。要大力培育农村经济组织,探索发展订单农业质押贷款,优化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品种,推介“经济组织+农户+银行”的新型模式,解决企业、农户资金需求不足和产销不对称的问题,做长做强产业链。三是要创新抵押担保方式,大胆尝试符合实际情况的新的抵押担保方式。此前农业银行进行的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协会试点工作,是对创新抵押担保方式的有益尝试,各地区可借鉴其成功经验和好的作法,因地制宜,采取诸如开办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业务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推动海北信用担保机制的建设,满足担保基金为多层次客户在不同银行机构间提供担保的需求。要加快担保机构建设,现有担保机构要充实担保基金,扩大担保业务种类,主动开展与辖内金融机构的广泛合作,充分发挥担保机构的作用,拓展担保覆盖范围。四是要积极尝试开办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票据业务,有效解决企业短期融资困难。五是要在有效防范信贷资金风险的前提下,扩大信贷审批权限,简化业务流程,切实增强基层银行服务“三农”的能力。
  六、改善环境,营造氛围,实现共享机制
  各级政府要大力推进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建立以政府信用为核心的社会信用体系,力争将信用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业绩考核。各级金融机构要整合信用资源,改进信用评级办法,减少资源浪费。要进一步加强信用知识宣传,让农牧民群众真正理解“珍爱信用记录,享受幸福人生”的内容,培育诚实守信的文明风尚。各地政府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要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加快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的建设步伐,完善系统数据采集范围,提高系统运行效率,充分发挥系统功能,实现信息共享,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七、建立保障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县域金融服务工作涉及金融领域的多项工作,需要当地各部门的联动配合和支持。各部门要密切协作,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有效提高海北县域金融服务水平,促进县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各地应建立县域金融服务考评机制,按照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的要求,将推进县域金融服务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人民银行将建立对金融机构的考评指标体系,引导和督促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县域金融服务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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