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药品安全监管科。
监督实施国家药品、药用辅料标准、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产品目录、药用要求和标准;负责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的日常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和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制度;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等质量管理规范;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器械;负责药品生产环节及特殊药品不良事件的应急处理;组织查处药品生产(配制制剂)方面的违法行为。
(六)药品市场监督科。
贯彻实施药品流通环节的法律、法规,监督实施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工作;监管中药材集贸市场的药品质量;组织实施全州药品抽验工作;负责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查处药品流通和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
(七)医疗器械科。
负责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的日常监管工作,监督实施国家医疗器械标准和分类管理;组织实施全州医疗器械抽验工作;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医疗器械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负责医疗器械广告监测工作;组织查处医疗器械方面的违法行为。
(八)财务科。
编制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年度预(决)算;统筹安排和管理各项资金和经费;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罚没物资的监督管理;承担局机关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
(九)人事科(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拟订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培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负责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资格培训考试和健康体检。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凉山彝族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31名。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专职机关党委书记1名(副县级);正科级领导职数11名(含正科级稽查员2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1名(含副科级稽查员2名)。
单列管理军队转业干部行政编制1名。
州纪委、州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专项编制2名。其中:纪检组长1名,监察室主任(纪检组副组长)1名。按照州纪委、州委组织部、州委编办、州监察局《关于明确州政府工作部门和州级有关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通知》(凉纪发〔2010〕20号)规定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