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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物流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三、
清查工作要求
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对照清查的范围和标准,认真组织,对本地区的物流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排查,按时高质量的完成规模以上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清查工作。
附件2:
规模以上第三方物流企业清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
代 码
详细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2011年1-6月
预计营业额
第
[1]
[2]
[3] 页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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