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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州2008年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州2008年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
(北政办〔2009〕6号)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国办函[2008]16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省2008年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青政办秘〔2009〕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州2008年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结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分别汇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 件四大类突发公共事件总体情况以及分类别具体情况。主要包括2008年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起数、死亡人数、经济损失、与往 年比较情况,以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有关情况,并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特点进行分析。
  (二)应对工作评估
  对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青海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海北州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从组织领导、 预案编制演练、应急队伍建设、物资资金准备、监测预警预报、 应急防范处置,以及恢复重建、调查处理和科普宣教等方面,对 2008年度应急管理工作及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既要认真总结防范处置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又要深刻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三)工作建议
  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进一步提高防范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意见和建议,以改进和推动应急管理工作。
  (四)典型案例分析
  根据点面结合的原则,从2008年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中各选择1-2个典型案例,对防范应对工作各重点环节进行深入评估分析,以利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二、总结评估的组织工作
  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组成四个组,分别由州突发公共事件委员会四个指挥部办公室(州民政局、州安监局、州卫生局、州公安局)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分别负责提交本行业领域的应对工作总结分析报告、牵头部门在相关部门报告基础上汇总形成本类别突发公共事件总结评估报告。具体分组如下:
  (一)自然灾害组:由州民政局牵头,州国土资源局、州交通局、州水务局、州农牧局、州林业环保局、州地震局、州气象局和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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