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北政办〔2009〕117号)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通知精神和州政府的安排,现将切实做好全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各部门严格按照
《条例》的规定,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与政府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一并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并及时报送本地信息公开查阅中心。
二、各政府信息公开单位要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受理公民、法人依法提出信息公开的申请,并依法办理,确保其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