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阜政办〔201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201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务公开网络载体建设,积极推进政务信息网上公开,使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好第五个“5·15政务公开日”活动
(一)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征文活动;
(二)开展大型户外政策咨询活动;
(三)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全市政务公开工作;
(四)组织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干部开展社区(村)便民服务活动;
(五)组织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开展社情民意征询活动。
二、构筑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平台
(一)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网站、局域网络公开。各县区、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网站、局域网是政务公开重要载体意识,不断提高对网上政务公开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全市各级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抓好网站建设及运行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未建设网站的要抓紧提出建设规划保证2011年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已经建设完成的要按照栏目设定及公开要求限时完善。全市各县区、部门和单位所有政务公开事项都必须依托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开。
(二)利用《民心网》、《政府论坛》、《市长信箱》等网络载体受理、答复群众咨询事项。
(三)通过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查询中心、服务大厅办事窗口公开。
(四)通过阜新政报、新闻发布会、下发文件、编发简报等形式公开。
(五)创建社区QQ空间,搭建居民与社区沟通交流的信息平台。
(六)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公开。要继续办好“行风热线”、“黄金一刻”等栏目。
三、明确网上公开的原则和内容
(一)基本原则
网上公开要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都要如实公开。要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对应该公开的事项及时在网上公开。
(二)公开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