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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政府印发茂名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坚持科技先导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响应、及时处置。
  坚持防灾与抗灾并举、以防为主的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茂名市气象灾害预警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气象灾害预警应急指挥部)。各县(市、区)参照市建立相应的指挥机构。
  1、市气象灾害预警应急指挥部
  市气象灾害预警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气象局局长、市三防办主任任副总指挥。
  气象灾害发生后,市气象灾害预警应急指挥部可以根据需要,在事发地设立气象灾害现场应急指挥组。
  根据突发气象灾害事件的发展态势和实际处置需要,受灾害影响地所在县(市、区)政府负责成立现场指挥组。现场指挥组在市气象灾害预警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
  2、办公室
  市气象灾害预警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气象局主管业务副局长担任。
  3、专家组
  市气象局负责组建气象灾害专家组,并与本市其他专家机构建立联络机制。在气象灾害发生后,从气象灾害专家组中确定相关专家,负责提供应对气象灾害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
  4、成员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气象局、发展和改革局、经贸局、公安局、财政局、安监局、广播电视台、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局、教育局、水务局、三防办、农业局、水果局、林业局、卫生局、民政局、环保局、信息办,广东省水文局茂名分局,中国电信茂名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中国联通茂名分公司,广东电网公司茂名供电局。
  (二)职责
  市气象灾害预警应急指挥部的职责:决定启动或终止本预案Ⅲ、Ⅳ级响应。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决定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重大事项;完成市人民政府及其应急管理办事机构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
  1、气象部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协调全市气象灾害预防、预警工作,负责灾害性天气和突发灾害气象事件的预测、预警工作,按有关规定及时发布气象灾害信息;组织有关单位会商气象灾害发展趋势;建立健全气象灾害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
  2、成员单位职责
  宣传部门:督促新闻媒体及时播发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预测、警报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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