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目标任务到人。各专业招商小组在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专业招商小组要把年度招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参与招商的具体单位和个人,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排出时间安排表,做到人人有项目、人人有责任。要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对重点项目要加大工作力度,每个重点项目要指派一名领导主抓,一套人马跟进,形成一条龙服务、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确保重点项目早签约、早落地、早建设。
(二)建立全市招商引资信息统一汇总和发布制度。每季度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组织牵头各专业招商小组召开一次专业招商联席会议,通报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情况,落实招商引资领导小组的各项决议和决策,统筹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市各专业招商小组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将招商信息、招商签约项目情况、招商项目建设情况,在次年1月10日前将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计划(含拟组织、参加的招商活动)报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的签约项目、招商项目、招商信息和建设项目跟踪服务情况进行汇总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建立全市市级招商项目库,统一对外发布全市各类招商引资信息,建立市、县(市、区)及行业部门的招商网络和信息平台。各小组要针对相应招商的领域形成一份包括投资环境、投资优势等方面的详细报告,提供给客商。
(三)建立招商项目统一管理制度。每个招商项目的招商主体为项目拟落地所在地区和相关的行业部门。招商主体对项目的可行性和是否符合我市行业准入进行沟通和对接,形成统一意见后,联合行文报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能耗标准和环保要求的招商项目,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落户意见书并向国土、城规部门发出项目预选址通知书,向发改、消防等部门发出协助通知书。
(四)建立驻点招商制度。以招商办、外经贸局为牵头单位,从各专业小组抽调人员,派人在深圳、东莞、佛山等重点地区及近期拟引进的企业所在地驻点招商。对驻点招商成绩突出的人员给予特别奖励。市招商办负责制定具体的驻点招商计划并抓落实。
(五)创新工作方式,建立合作机制。各专业招商小组要按本组负责的招商任务,创新工作方式,采取专业招商、园区招商、节会招商、境外出访招商、网络招商、代理招商、蹲点招商等有效方式,摸清本行业的招商资源和招商项目的跟踪落实情况,积极组织招商小分队,聘请招商顾问,依托行业资源优势,有针对性地重点围绕世界500强企业、国内行业50强企业开展上门招商,并建立本小组的《跟踪项目管理档案》,有选择地邀请重点客商前来考察。各专业招商小组之间要加强合作,各县(市、区)政府、市招商办和有关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系,互通招商引资信息,分工不分家,互相协作。各参与招商的单位,均可以灵活地从本单位抽调人员充实本组招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