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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茂名市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茂名市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茂府办〔2008〕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茂名市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迳与市国土资源局联系。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八年五月八日

  茂名市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08年度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
  本方案所指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段)是指规模较大,稳定性较差,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和严重经济损失,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如遇台风暴雨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的影响,易诱发崩塌、滑坡、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本方案将全市划分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县(市、区)2个;重点防范镇24个(见附表3),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28处(见附表1 );重点防范公路沿线区段4条、水库4座、矿山27处(见附表2 )。综合分析我市地质灾害的分布特点、规模、种类、区域地质条件等,具体划分为以下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
  (一)山体滑坡地质灾害防范区:一是省国土资源厅地环总站“县(市、区)级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确定的山体滑坡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地区,如信宜市白石镇桥头滑坡、高州市新垌牛塘岭滑坡等;二是新增的山体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如信宜市合水镇石硖村委会瓦屋村山体滑坡等;三是各县(市、区)山区镇依山建房、削坡建房的农户和其他近山地段的居民点。
  (二)地面塌陷地质灾害防范区:主要是石灰岩岩溶发育区、地下采矿场采空区及大量抽取地下水的地区。如化州市文楼镇大理岩矿区,中垌镇、官桥镇石灰岩地区;高州市长坡镇、石仔岭街道办茂岭村石灰岩地区;电白县黄岭镇、霞洞镇石灰岩地区;原茂名矿务局煤矿过采区以及地下开采矿山等。
  (三)崩塌地质灾害防范区:一是电白县、茂港区沿海堤围,鉴江、小东江、袂花江沿河堤坝;二是大中型水库等坝址及库区边岸地段;三是公路国道、省道和铁路等沿线地段;四是天然或工程项目施工、采石场等人为形成的高陡坡、不稳定斜坡等地(段);五是凹陷式露天开采的高岭土矿场、油页岩矿场、采石场等。
  (四)泥石流和水土流失地质灾害防范区:主要是各矿山废渣堆放场,第四系沉积、风化残积厚度大、坡度陡,易受沟谷山洪冲刷等地段。如化州市文楼镇甲龙村、大柘村等。
  二、重点防范期
  地质灾害的发生除与灾害体本身的地形地貌、地质环境、岩性构造和工程岩组等内部条件有关之外,更主要的还与外界强降雨等天气密切相关。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国土资源、建设、水利、交通、气象、教育等部门及矿山企业,要各负其责,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段、区)的重点防范,按职责分工在汛期前对隐患点(段)进行全面检查,做好汛期经常性监测和值班安排,做好防灾、避灾、救灾的准备工作,尽量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是汛期。汛期降雨量约占全年雨量的80%以上(预计今年降雨量偏少2~3成,年平均降雨量在1200~1400mm之间),此时段是台风暴雨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高发期。地质灾害汛期防范期为4月15日至10月15日,重点防范期为5月至9月,其他时期也要做好地面塌陷和人为工程活动引发的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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