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2012年1月-2014年6月):重点推进,明显见效。到2014年6月完成投资和建设任务40%以上。
第三阶段(2014年7月-2015年12月):全面推进,大见成效。到2015年12月完成投资和建设任务60%以上。
第四阶段(2016年-2018年):继续推进,基本完成。到2018年完成投资和建设任务90%以上。
第五阶段(2019年-2020年):工程扫尾、验收总结。到2020年完成投资和建设任务100%。
(二)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农田水利万宗工程建设涉及面广,工程数量多,投资规模大,任务重,时间紧,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各部门要紧密配合,切实落实各项任务。为加强对农田水利万宗工程建设的领导,省建立农田水利万宗工程建设协调机制,统筹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各市、县应建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协调机制,协调组织辖区内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
2.落实责任主体。
各县(市、区)政府是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县级政府要组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全县(市、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地级以上市域内跨县的工程项目以市政府为建设责任主体。
3.加快前期工作。
前期工作进度是工程建设顺利推进的关键环节。农田水利万宗工程建设项目面广量大,工程建设项目总体上按规模可分为大型、中型、小型三种工程类型。建设管理责任应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与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相结合;建设管理过程坚持政府主导、集中建设与统一标准、村民自建相结合;建设管理程序要坚持严格基建程序、规范建设管理与创新建管机制、适度简化程序相结合。为加快前期工作进展,前期工作程序按以下要求进行。
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管理程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履行报批手续。
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农村中型及重点小型机电排灌工程。由省水利厅组织编制《广东省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规划(2011-2020年)》、《广东省农村中型及重点小型机电排灌工程规划(2011-2020年)》,由省发展改革委按程序组织审批。纳入规划内的项目,直接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原则上下放至地级以上市审批,具体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财政厅、水利厅等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报省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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