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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
(浙政办发〔2011〕85号)


  为稳定“菜篮子”产品生产和市场供应,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等文件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的重要性
  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稳定“菜篮子”产品生产和市场供应,事关农民增收和城乡居民日常生活,事关物价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重要的民生工程。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菜篮子”产品产量、质量不断提高,品种多样并实现全年均衡供应,市场价格合理,有效满足了居民消费需求,为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菜篮子”产品生产的组织化、规模化程度依然较低,生产流通基础比较薄弱,产销信息不对称,利益机制不完善,流通环节多、损耗大、成本高,“菜贱伤农、菜贵伤民”现象仍时有发生。由于“菜篮子”产品不耐储运、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即使在全国大流通的形势下,部分产品仍必须保持一定的自给率,并加强调控,以稳定市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执政为民、稳定物价、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的重要性,认真落实“菜篮子”市、县(市、区)长负责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菜篮子”产品生产稳定、供应均衡、价格合理。
  二、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完善和落实“菜篮子”市、县(市、区)长负责制,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统筹抓好生产与供应,进一步加强生产基地建设,合理布局发展“菜篮子”产品生产。完善流通设施和网络,促进产销对接,降低流通成本。加强市场监测和预警,健全“菜篮子”产品分级储备制度,完善风险调控机制。加强“菜篮子”产品质量建设,确保居民消费安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高“菜篮子”产品自给率和应急调控能力,确保“菜篮子”市场供应均衡稳定。
  三、以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为载体,进一步加强“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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