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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二)利益导向,政策推动。加强计划生育女孩家庭的利益导向工作,提高计划生育女孩家庭的发展能力,是综合治理工作的关键措施。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和政策统筹,推动出台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社会经济政策。农业部门要依法保障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土地承包权和其他权益,在农业技术推广、农民技术培训、农村能源建设等项目中,对计划生育女孩家庭予以优先安排。民政部门在村规民约制定和修改中,要认真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人力社保部门在社会保障政策的制定实施中,要尽力向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倾斜。扶贫部门在安排扶贫致富项目时,同等条件下要对计划生育贫困女孩家庭实行优先,并优先优惠安排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参加各种扶贫培训。相关部门要制定政策措施,鼓励男到女家落户等有利于提高女性地位的婚居模式。要多渠道多形式创造条件,鼓励、帮助女孩上学、女性就业,提升女性地位,从根本上解决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养老的后顾之忧,切实转变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

  (三)孕情监测,全程服务。开展孕产期全程服务是及时掌握孕情、防止性别选择行为的有效手段。要把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结合起来,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卫生、人口计生部门要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胎儿性别鉴定管理、终止妊娠手术审批登记管理、终止妊娠药物管理、出生死亡报告、孕情监测随访服务等制度,严把性别鉴定、终止妊娠、B超人员持证上岗等关口,有效防止“两非”行为。要将有效预防性别选择行为的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关注重点人群,重视源头管理,认真做好孕前咨询、孕情监测、产后随访等工作,把孕产期全程服务落到实处。要认真宣传贯彻《母婴保健法》,切实提高住院分娩率。要加强流入地和流出地双向服务管理,从源头上防范流动人口“两非”行为。

  (四)依法管理,严查“两非”。依法严厉打击“两非”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机构和责任人的责任,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重要举措。人口计生、公安、卫生、药监等部门要紧密配合、协作联动,建立健全定期督查机制,监督检查防止“两非”行为相关监管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要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整治行动;要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加强“两非”案件的信息收集、证据获取,做好有奖举报信息的查实和保密工作。相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协作查办跨区域“两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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