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加快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理基础设施建设,规范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渠道,全面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促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合理利用,维护城乡环境卫生。
(一)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监督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以集体食堂和大中型餐饮单位为重点,推行安装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等设施;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排水设施、河道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二)加强餐厨废弃物收运管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进行全面核查,对不具备相应收运资格、未经许可或备案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对具备资格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要检查其是否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是否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并保持整洁完好,运输中是否泄漏、撒落等。
(三)建立餐厨废弃物管理台账制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监督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收运、处置单位、建立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郑州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要创造条件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通用的信息平台,对餐厨废弃物管理各环节进行有效监控。收运单位收运的餐厨垃圾种类和数量要由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处置单位予以确认。
(四)认真做好餐厨废弃物后续处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在监督餐厨废弃物处置单位保持处理设施持续稳定运行的同时,要求其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维护处置场所周围的环境卫生。使用微生物菌剂处理餐厨废弃物的,要使用符合规定的微生物菌剂,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步伐,争取每个县(市)各规划建成1所、郑州市城区规划建成2所餐厨垃圾处理厂,其中第一个餐厨垃圾处理厂2012年底之前建成投用。积极推进利用“地沟油”等餐厨废弃物生产生物柴油示范项目,并早日投入使用,彻底杜绝“地沟油”回流餐桌。
(五)严肃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查处和收缴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运输工具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的行为;对违法销售或处置餐厨废弃物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依法予以处罚;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内部集体食堂(餐厅)不按照规定处置餐厨废弃物的,除进行处罚外,还要追究食堂(餐厅)所属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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