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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②与县信息中断后,处理办法:
  乡(镇)根据当地的降雨情况,自行启动预案,并设法从相邻乡村与县防御山洪灾害指挥部取得联系。
  ③与村组信息中断后,处理办法:
  各责任人直接下到村组,组织指挥躲灾、避灾、救灾。
  (3)村防御工作组:
  ①在收到县、乡(镇)防御办信息后,处理办法:
  三级预警:将信息及时通知至村主要干部。村防御工作组指导员、组长及各成员上岗指挥;巡查信息员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加强巡查和信息联系;其他各应急队人员进岗待命。
  二级预警:将信息及时通知到所有村干部、各应急队和危险区、警戒区内各农户,巡查信息队加大巡查密度和信息联系,做好人员转移等各项准备工作。
  一级预警:将信息及时通知到所有村干部、各应急队和危险区、警戒区内各农户,启动预案;各责任人到岗到位,各应急队投入抢险救灾,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②与县、乡信息中断后,处理办法:
  根据降雨情况通知到所有村干部和各应急队、农户,各村自动启动预案;各责任人到岗到位,各应急队投入抢险救灾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6、转移安置

  6.1 转移安置
  6.1.1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6.1.2  转移安置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各乡(镇)汛前拟定好转移路线,汛期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线路。转移路线宜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根据拟定的转移安置路线绘制人员转移安置路线图,并填写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
  6.1.3  各乡(镇)要填写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制作明白卡,将转移路线、时机、安置地点、责任人等有关信息发放到户;要制作标识牌,标明安全区、危险区、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
  6.1.4  因地制宜地采取集中、分散和搭棚等安置方式。
  6.2 转移安置纪律
  转移工作采取县、乡(镇)、村、组干部层层包干负责的办法实施,统一指挥、统一转移、安全第一。对于特殊人群的转移安置必须采取专项措施,并派专人负责。

7、抢险救灾

  7.1 抢险救灾人员组织
  抢险救灾队伍与防汛抢险队伍组织为一个队伍,一旦发生险情,在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部门报告的同时,应急抢险队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等。
  抢险队伍组织表

单  位  

人  数  

负责人  

电  话  

武装部  

200  

许前锋  

13788541111  

武警中队  

50  

王修贺  

13978306969  

水电局  

50  

祝 义  

13907831817  

龙胜镇  

100  

梁昌群  

13878350895  

三门镇  

100  

陈桥兴  

13807830006  

瓢里镇  

100  

刘助政  

13878353598  

和平乡  

100  

粟海英  

13768727766  

泗水乡  

100  

陆安阳  

13878350199  

江底乡  

100  

杨伟华  

13517630544  

平等乡  

100  

郑明旺  

13768729204  

乐江乡  

100  

杨桂姬  

13878352077  

马堤乡  

100  

舒满江  

13977369249  

伟江乡  

100  

黄有能  

1387835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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