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与县信息中断后,处理办法:
乡(镇)根据当地的降雨情况,自行启动预案,并设法从相邻乡村与县防御山洪灾害指挥部取得联系。
③与村组信息中断后,处理办法:
各责任人直接下到村组,组织指挥躲灾、避灾、救灾。
(3)村防御工作组:
①在收到县、乡(镇)防御办信息后,处理办法:
三级预警:将信息及时通知至村主要干部。村防御工作组指导员、组长及各成员上岗指挥;巡查信息员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加强巡查和信息联系;其他各应急队人员进岗待命。
二级预警:将信息及时通知到所有村干部、各应急队和危险区、警戒区内各农户,巡查信息队加大巡查密度和信息联系,做好人员转移等各项准备工作。
一级预警:将信息及时通知到所有村干部、各应急队和危险区、警戒区内各农户,启动预案;各责任人到岗到位,各应急队投入抢险救灾,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②与县、乡信息中断后,处理办法:
根据降雨情况通知到所有村干部和各应急队、农户,各村自动启动预案;各责任人到岗到位,各应急队投入抢险救灾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6、转移安置
6.1 转移安置
6.1.1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6.1.2 转移安置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各乡(镇)汛前拟定好转移路线,汛期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线路。转移路线宜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根据拟定的转移安置路线绘制人员转移安置路线图,并填写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
6.1.3 各乡(镇)要填写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制作明白卡,将转移路线、时机、安置地点、责任人等有关信息发放到户;要制作标识牌,标明安全区、危险区、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
6.1.4 因地制宜地采取集中、分散和搭棚等安置方式。
6.2 转移安置纪律
转移工作采取县、乡(镇)、村、组干部层层包干负责的办法实施,统一指挥、统一转移、安全第一。对于特殊人群的转移安置必须采取专项措施,并派专人负责。
7、抢险救灾
7.1 抢险救灾人员组织
抢险救灾队伍与防汛抢险队伍组织为一个队伍,一旦发生险情,在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部门报告的同时,应急抢险队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等。
抢险队伍组织表
单 位
| 人 数
| 负责人
| 电 话
|
武装部
| 200
| 许前锋
| 13788541111
|
武警中队
| 50
| 王修贺
| 13978306969
|
水电局
| 50
| 祝 义
| 13907831817
|
龙胜镇
| 100
| 梁昌群
| 13878350895
|
三门镇
| 100
| 陈桥兴
| 13807830006
|
瓢里镇
| 100
| 刘助政
| 13878353598
|
和平乡
| 100
| 粟海英
| 13768727766
|
泗水乡
| 100
| 陆安阳
| 13878350199
|
江底乡
| 100
| 杨伟华
| 13517630544
|
平等乡
| 100
| 郑明旺
| 13768729204
|
乐江乡
| 100
| 杨桂姬
| 13878352077
|
马堤乡
| 100
| 舒满江
| 13977369249
|
伟江乡
| 100
| 黄有能
| 138783518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