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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1—2012年河南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1-2012年河南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
(豫工信〔2011〕417号)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财政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财政局,省属企业:
  根据《河南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2011-2012年河南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2011-2012年河南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为进一步规范2011和2012年度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推进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快速、协调发展,根据《河南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企〔2011〕42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结合我省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原则
  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符合国家和我省信息化及产业发展政策、推动我省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的重点项目实施贷款贴息、资金补助及国家财政资助项目的资金配套等。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以下原则:
  一是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符合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年度工作要求。
  二是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符合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年度工作要求。
  三是项目必须具有一定的领域代表性和较强的典型示范作用,并具有较高的实用性和较强的普及推广价值,建成后能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支持方向和领域
  (一)两化融合
  1、国家和省级两化融合试验区建设项目,产业集聚区特别是省级新型产业示范基地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2、区域性、行业性两化融合共享平台建设项目,企业研发、设计、生产、供销、管理等环节的信息化整合应用以及信息资源共享项目。
  3、行业、企业信息化测评体系建设项目。
  4、面向行业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项目,服务于中小企业信息化与电子商务应用的第三方ASP(应用服务提供)平台,第三方、第四方现代物流平台建设项目。
  (二)电子信息及软件
  1、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推广项目,生产装备数字化改造项目,工业产品的数字化应用项目。
  2、工业控制软件项目,地理信息、信息安全、云计算、北斗系统应用软件产业化项目,软件公共服务平台与外包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基于新一代网络和“三网融合”的增值服务项目。为政府、医疗卫生、智能电网、轨道交通、汽车等领域服务的应用软件产业化项目。
  (三)物联网(2011年项目材料不再申报)
  1、物联网应用示范项目。
  2、工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业物联网应用项目。
  3、物联网基础元器件产业化和应用推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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