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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单位清查入户登记工作的紧急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单位清查入户登记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经济普查办公室:
  目前,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已进入紧张登记阶段,从对各县区检查情况看,我市单位清查登记工作整体进展较为缓慢,各县区的工作开展很不平衡,有的县区完成进度过半,有的县区刚刚开展入户登记。为了扎实有效地推进单位清查入户登记工作,确保登记工作质量,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大协调管理力度,加快单位清查工作进度。单位清查是经济普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县区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将单位清查入户登记作为当前经济普查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做到“领导到位”、“经费到位”、“人员到位”、“宣传到位”、“协调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管理到位”,确保单位清查入户登记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必须坚持“在地”原则,“地毯式”开展全面清查。各县区必须严格按“地毯式”清查的要求,对行政辖区范围内的所有单位(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逐一清查登记。遇到单位(个体经营户)关门的情况要作好记录,过后及时进行补登记;遇到单位(个体经营户)不配合的,县、区普查办要积极协调,并及时向上级普查机构反映,确保单位清查工作不重不漏,全面彻底。坚决杜绝普查员不入户登记,照搬照抄清查底册的现象出现。
  三、明确任务,强化工作责任制。各县、城区、乡(镇、街道办)要明确工作任务,加强工作责任制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四、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清查工作如期完成。各县区要加大对乡(镇、街道办)清查登记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对工作缓慢的地方进行督促,给予技术上的指导和帮助,加快清查登记工作的进度,确保全市单位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五、加强数据审核评估,确保登记数据质量。各县区必须严格按照各类清查表的填报要求,加强对清查表的审核工作,对一些重点指标如业务活动、从业人数、营业收入等要认真评估,分析核实,发现有漏项的必须补全,错项的必须纠正,确保取得真实可靠的数据。
  六、加强联系,确保信息畅通。各县区要加强与乡(镇、街道办)的联系,及时掌握清查入户登记的工作进度及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进度上报要求上报本县区的清查进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市经普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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