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秦皇岛市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秦政办〔2011〕5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秦皇岛市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秦皇岛市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保障制度,大力推进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逐步改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努力实现住有所居,结合市情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各级政府的住房保障工作职责,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稳增长、调结构、控物价、惠民生”的重要抓手,全面落实省定任务指标,力争超额完成任务。坚持以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为重点,不断提高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实物配租保障能力。坚持政府组织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全面落实资金筹集、土地供应、税费优惠等各项政策,切实推进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改善民生,努力建立和完善分层次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逐步健全保障政策体系,合理确定保障范围,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
(一)目标任务。2011年,全市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5461套。其中,新增发放廉租住房补贴家庭1000户;新增公共租赁住房5200套;新增廉租住房1600套;新建经济适用住房4400套;新建限价商品住房2453套;通过棚户区改造解决住房困难家庭600户;通过林场危房改造解决林区住房困难家庭208户。解决1500户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全年全市新开工保障性住房建设数量超过省政府下达目标任务的23%。
(二)进度安排。今年新开工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在3月底前确定地块;4月15日前完成用地手续申报、审批;6月底前完成工程规划、图纸审查、招标、施工许可等手续和前期准备,达到“四证”齐全;7月底前实现所有项目全部开工,年底前形成明显的实物工作量;11月底前谋划好明年项目,并做好选址、立项、供地等前期准备工作。全市2008、2009年开工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年底前必须全部竣工并交付使用;2010年开工的项目,多层的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高层的确保主体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