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治理尾矿库安全隐患与治理环境污染同步进行。科学研究进入闭库程序的尾矿库的长期稳定和综合利用措施,使其发挥更好的经济社会效益。(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科技厅、省安监局、省有色金属管理局)
6.对所有新建尾矿库必须严格审批把关,确保规范设计,规范施工,严防新的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尾矿库投入使用。(责任单位:省安监局、省有色金属管理局、省国资委,有关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7.强化日常安全监管执法。各级安监、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煤炭、煤监、质监等部门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执法,认真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督促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11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各级安全监管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三、切实抓好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安全管理
8.统一制定方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启动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统一规划,将城市中心区、居民密集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及其他重大危险源结合化工园区分步迁移。暂时无法迁移的,制定迁移计划,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新建化工企业一律进入专业园区。(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指导监督部门:省安监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 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政府应急办)
9.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规范化管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强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资格考试;严格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加大科技投入,提高企业安全防范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省安监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经信委、省总工会、省国资委)
四、大力推进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10.扎实抓好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总结推广浏阳市经验,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加强产、学、研联合,积极推进烟花爆竹企业机械化生产。支持和引导烟花爆竹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用3-5年时间,在全省主产区培育一批规模大、产品科技含量高、生产工艺和机械化水平高、安全规范的烟花爆竹骨干企业,严格控制并逐步收缩非主产区烟花爆竹生产布局。(责任单位:省安监局、省质监局、省公安厅、省工商局,有关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