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关键技术审定材料复印件
5.工程应用证明(公章为原件,由建设单位加盖公章或施工承包合同书为据)
6.经济效益证明(公章为原件,财务部门提供)
7.关键技术专利证书和科技成果奖励证明复印件
8.专业技术情报部门提供的科技查新报告复印件
9.反映应用工法施工的工程录像片或照片
以上申报资料A4纸打印,软皮纸装订成册,一式七份;并提供与纸质申报内容相同的电子版文本。
二、DVD光盘
1.DVD录像应反映工法实际施工的工艺流程、操作要点及关键技术原理。
2.提供DVD录像确有困难的,可用反映工法操作要点的纸质照片代替。
省级工法申报表填写说明
1.“申报单位”栏:必须是申报表中所填写的主要完成单位。
2.“类别”栏:请在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工业安装工程对应项中划“√”。
3.“专业分类”栏:
房屋建筑工程类别包括:(1)地基与基础(2)主体结构(3)钢结构(4)装饰与屋面(5)水电与智能(6)其他;
土木工程类别包括:(1)公路(2)铁路(3)隧道(4)桥梁(5)堤坝与电站(6)矿山(7)其他;
工业安装工程类别包括:(1)工业设备(2)工业管道(3)电气装置与自动化(4)其他。
如没有对应专业,请填写“其他”并注明自己认可的专业分类。
4.“主要完成单位”栏最多填写2家,并应当与“主要完成单位意见”栏中的签章一致。
5.“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指申报单位的地址和联系人。
6.“主要完成人”栏:最多填写5人。
7.“重新申报项目”指该工法已批准为省级工法,但批准年限已超过六年,其内容仍符合省级工法申报条件的工法项目。
8.“工法应用工程情况”栏:最少填写3项工程;如工程应用少于3项,应填写申报表中“工法成熟、可靠性说明”栏。
9.工法关键技术涉及有关专利的,应在“关键技术及保密点”栏注明专利号。
10.“工法形成企业技术标准情况”栏:该工法已形成了企业技术标准时,填写此栏。填写的内容包含企业技术标准名称、编号和发布时间等内容。
工法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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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 房屋建筑工程
□ 土木工程
□ 工业安装工程
| 专业分类
|
|
主
要
完
成
单
位
| 1、
|
通讯地址
|
| 邮编
|
|
联系人
|
| 电话
| 办:
手机:
|
2、
|
通讯地址
|
| 邮编
|
|
联系人
|
| 电 话
| 办:
手机:
|
主
要
完
成
人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 务
| 电话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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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法
应用
工程
情况
| 工程名称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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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竣工时间
|
| 工程所在地区
|
|
工程名称
| 2、
|
开竣工时间
|
| 工程所在地区
|
|
工程名称
| 3、
|
开竣工时间
|
| 工程所在地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