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豫建〔2011〕140号)
各省辖市、各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局(委):
近一段时间,国内一些地方接连发生煤矿、非煤矿山、交通事故和建筑物、桥梁垮塌事件,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引起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7月27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决定针对近期事故多发暴露的突出问题,对包括在建住房项目为重点的四个事故易发、多发行业和领域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采取坚决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住建部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豫安委明电〔2011〕2号文件的要求,我厅决定从即日起在全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广泛深入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认真解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有力打击工程建设中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从8月上旬开始,一直到年底结束。这次检查采取企业全面自查和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省厅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建设、施工、监理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检查内容,组织人员进行严格的自查自纠。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企业和项目全面自查的同时,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的安全检查工作。
省厅将对各市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的内容
(一)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国务院、住建部和我厅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