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
(川府函[2011]198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的要求和全国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会议的部署,为做好我省政府目标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运用现代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探索构建科学的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和考评结果运用机制,推动地方政府和部门切实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履职行政,不断改进政府工作,提高行政效能,提升工作绩效,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政府目标绩效管理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线和“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突出省委、省政府总体工作要求和重点工作部署。
统筹兼顾、客观公正。充分考虑地区和部门差异,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内部与外部相结合,对各地、各部门履职行政的过程、实绩和效果实行综合考评,客观准确反映工作绩效。
公开透明、社会参与。逐步建立完善群众参与机制,提高绩效评估透明度,重视对群众诉求的回应,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立足实际、探索创新。结合实际勇于实践,积极探索完善目标绩效管理的理念思路、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促进政府工作持续改进。
(三)工作目标。以试点为契机,对全省政府目标绩效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完善、全面推开,通过健全体制机制、优化指标设置、改进考评方式、强化结果运用,构建省、市、县三级规范统一的政府目标绩效管理框架,力争到2012年底基本形成组织健全、内容科学、程序完备、操作规范、运转协调、结果公平的目标绩效管理体系,促进政府职能全面正确履行,不断提高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管理体系。在对目标绩效管理工作认真总结的基础上,结合试点工作要求,进一步改进完善省政府对市(州)人民政府和省政府部门目标绩效管理工作。市(州)人民政府参照省政府目标绩效管理体系,对市政府部门实行绩效管理,改进完善对县(市、区)人民政府目标管理。选取目标绩效管理工作有一定基础的县(市、区),开展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政府部门目标绩效管理工作试点。省政府部门对内设机构实行绩效管理。